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朱永鹤、彭安林、王昊回避了表决。2025年度预计将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465.36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预计金额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2024年 1-11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销售电梯配件 2.00 - 1.83 小计 2.00 - 1.83 向关联人提供加工产品、商品服务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产品加工 1655.00 - 0.00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产品加工 550.00 - 0.00 小计 2205.00 0.00 0.00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技术服务、劳务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收水、网、采暖费、接待服务费等 11.00 - 8.70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代收采暖费、网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费,软件技术服务费,接待服务费等 65.86 - 20.62 小计 76.86 29.32 29.32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出租房屋、厂房、设备等 105.00 - 91.45 小计 105.00 91.45 91.45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原材料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00 - 2.40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采购设备、工具、商品、材料等 18.50 - 9.42 小计 18.50 - 11.8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加工产品、商品服务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接受产品加工、商品服务 300.00 - 0.00 小计 300.00 - 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劳务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提供服务 750.00 - 686.79 小计 750.00 - 686.79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设备、厂房租赁等 8.00 - 3.92 小计 8.00 - 3.92 合计 3465.36 - 825.1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依据双方可能的交易数量及市场行情等预估的年度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实际市场行情及实际交易数量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2)实际发生额是 2024年 1-11月累计数,预计金额为 2024年全年数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查核,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1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BB电子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 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2,329.82万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铝合金天窗、幕墙、门窗、钢结构、LED图文显示大屏幕工程、建筑亮化、自动门及户内外遮阳、通风、排烟系统、擦窗机、金属吊船、建筑清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幕墙清洗与维护;建筑工程、公共设施内外装饰板及不锈钢装饰板的加工;工业产品配套用机体防护罩的设计、制造、安装;地铁屏蔽门、安全门、自动售检票系统、轨道交通设备、无障碍升降平台(不属于特种设备);光伏玻璃、轻质墙体的设计、制造及安装(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环保产品制造及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产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 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2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门窗、屋顶、幕墙、不锈钢制品;室内外装修、机电装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机电产品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布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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